KX-P1121+ ,KX-P1131+
2年+1年保修条款

用户购买Panasonic KX-P1121+,KX-P1131+除享有原有二年有限免费保修服务外,将可额外获得多一年的保修服务,唯必需满足以下条件:

1. 随机原厂发出的保修证必须完整填写及寄达松下电器(中国)有限公司:
赵雅稚 小姐
松下电器(中国)有限公司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甲8号和乔大厦C座19层
邮政编码:100026
电话(TEL):(010)6562-6405
2. 额外多一年的保修服务并不包括零件费用。
   
KX-P1121, KX-P1131
二年有限免费保修服务条款:
  1. 保修服务仅负责Panasonic打印机的正常操作性能;保修期为2年(包括打印头),从用户购机之日起开始计算;
  2. 机器的消耗品(如色带、挡片)及机身部件(如外壳、盖板、护盖、托板、控制杆、电源线)等零配件,均不在保修范围之内;
  3. 为保证打印效果和机器的正常运行,请使用Panasonic原装的消耗品,否则造成的机器故障或损伤将不予以保修;
  4. 即使在保修期内,以下情形均不在保修范围之内:
    1. 用户不遵守操作手册的要求和规定使用机器而造成的故障及损伤;
    2. 用户对产品自行拆卸、修理、改造而造成的故障及损伤;
    3. 用户购买后因不当运输或不当移动而导致的故障及损伤;
    4. 因火灾、地震、水害、雷击以及其它自然灾害及公害如(鼠害、虫蛀、盐蚀、气蚀、硫化气等) 而造成的故障及损伤;
    5. 因电压异常、使用指定外的电源(电压和频率与指定值不一)等而造成的故障及损伤;
    6. 带电插拔、异物导入或液体渗入等而造成的故障及损伤;
    7. 与机器连接的设备故障(如电源、电脑、其它打印输出设备等) 而造成的故障及损伤;
    8. 不能出示保修证原件及有效购机发票的情况下(能够证明该商品在保修期内的除外);
    9. 本保修证上未有填写或涂改了机身序号、购买日期、用户名称、销售店名称、联系地址及电话的情况下;
    10. 因用户的原因机器被转让的情况下。
  5. 本保修证遗失后不再补发,请用户妥善保管;
  6. 本保修证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有效(香港、澳门和台湾地区不可使用);
  7. 以上条款未说明的其他事项按照《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》执行
  8. Panasonic保留对以上保修细则的最终解释权。

 

 
 
 
 
integrate Electronic Technologies Ltd. Rights Reserved